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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YT250601ZB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  号 分  标  编  号 分  标  名  称
1 YTZB2025-1001 食材采购一
2 YTZB2025-1002 食材采购二
3 YTZB2025-1003 食材采购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4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0)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2025年07月0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报名资料原件及原件扫描为一个PDF扫描件发送至syzbgs@vip.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资料包括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投标报名表。邮件命名:报名资料+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包XX+XXXX有限公司。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开标文件)扫描件(PDF版)以及可编辑版(WORD版)保存至U盘跟随纸质版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现场递交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①邮寄接收时间:2025年7月17日09:00前,北京时间。
②收件人:高晴晴,联系电话:15562423673。
③收件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11层1102室)。
④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包XX+XXXX有限公司。
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监控文件寄送进度,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公司进行邮寄。
5.2投标保证金要求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以包为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00时前。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账号:697833452
行号:3054 5101 6120
注: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的分标名称或包名称简称+分标编号,确保投标标包信息正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http://www.syzbgs.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望岳路2010号
联系人:周工
邮编:2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11层1102室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月秀、高晴晴、张冉
联系人电话:0531-58185102/15562423673
电子邮件:syzbgs@vip.163.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09:00时;
10.2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凯瑞大厦11层1103室。
10.3重要提示
(1)开标等候地点:本次开标不设等候地点。
(2)开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邮箱动态,以便及时沟通相关问题。
(3)网络视频方式:应用“腾讯会议”软件(投标人可通过百度等搜索工具下载)。投标人务必在谈判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提前熟悉掌握使用方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开展澄清、答疑、否决工作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本次“腾讯会议”会议号:474-302-666。开标结束后将开标记录表发送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对报价记录表无异议的签字扫描发送至邮箱syzbgs@vip.163.com,邮件主题名称统一格式为:XXX项目报价记录表确认+投标人全称。如对投标报价有异议,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报价公示后2小时内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yzbgs@vip.163.com。
请投标人在开标前10分钟内进入腾讯会议,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参与腾讯会议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025年06月26日